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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县中心城区货运车辆限行政策调整——2025年3月起实施交通管制新规

为进一步规范永平县城中心区域货运车辆通行秩序,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永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永平县公安局发布以下交通管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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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限行范围划定

东至银河东路与环城西路交叉口,西至永昌路、环城东路及永云线(永云公路),南接新苑路,北达老320国道。具体包含车站路、S234省道及岑秀公园至新苑路段,形成环形管控区。

二、管制时段安排

2025年3月1日起实施,每日7:00至22:30禁止受限车辆进入管制区。

三、受限车辆类型

1. 中型自卸货车

2. 重型自卸货车、半挂牵引车、罐式货车、厢式货车及水泥搅拌车(混凝土搅拌车)

3. 危险品运输车

注:经核实的应急救援、市政作业及执行任务的军警运输车辆不受限制。

四、管理规则

1. 管制时段严禁受限车辆通行

2. 特殊运输需提前申办通行证,按审批路线和时段行驶

五、通行证办理

所需材料:

- 车主身份证明

- 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 车辆45度角照片(前后各一张)

- 书面通行申请

办理地点:永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博南镇苏屯村永安路)

持证车辆须严格按许可要求行驶。

六、违规处理

对违反规定的车辆,将依法通过电子监控和现场执法进行处罚。请运输单位及驾驶员自觉遵守规定,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标签: 永平县交通管制 货运车辆限行 道路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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