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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主城区夜间大中型货车交通管制通告——空气污染治理新措施

为了应对我市空气污染治理的需求,降低夜间空气污染,保障市民健康,我们依据相关法规,决定对渭南市主城区的大中型货车实施夜间交通管制。以下是通告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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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限行时段

从2024年11月15日起到2025年2月14日,每天下午5点到午夜12点,大中型货车将受到限行。

2. 限行区域

临渭区的限行区域包括渭华大街以南、310国道与老城街交叉口向西至连霍高速渭南东收费站出口转盘、汉马街以北、渭清路以东。高新南区的限行区域为乐天大街以南、渭清路以西、高新西路(即310国道)以东、108国道以北。渭南主城区内连霍高速路段全天禁止大中型货车通行。除了310国道(包括与渭清路重叠的部分)可以通行外,108国道、华山大街、关中环线(渭兰路)等路段限行。

3. 限行车辆

限行车辆包括大中型普通货车(新能源货车除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低速载货车、渣土车(新能源车除外)、建筑垃圾清运车、柴油三轮车、拖拉机、专项作业车以及所有排放黑烟或不达标的车辆。

4. 其他规定

1. 限行时段内,过境车辆应提前选择连霍高速、榆兰高速、京昆高速、310国道城区段绕行,不得驶入主城区的限行区域。

2. 确需通行的车辆,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民生车辆通行证。联系电话为临渭区生态环境局0913-3035534,高新分局0913-2110258。违反通告的行为将依法处理。

3. 限行时间之外,主城区310国道和108国道允许限行车辆通行。需要进入主城区其他路段的车辆,需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申请通行。同时,根据《渭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禁止国Ⅳ及以下柴油货车(含燃气)、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在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禁止国Ⅴ及以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拖拉机通行。


标签: 渭南市 交通管制 空气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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