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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主城区夜间大型货车交通管制措施通告——保护空气质量与市民健康

为了应对我们城市空气污染的挑战,降低夜间的空气污染水平,并保障市民的健康,我们根据相关法规和省市的指导要求,在渭南市主城区对大型和中型货车实施夜间交通管制措施。以下是通告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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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限行时段

从2024年11月15日起到2025年2月14日,每天下午5点到午夜12点,大型和中型货车将被限行。

2. 限行区域

临渭区的限行区域是渭华大街以南、310国道与老城街交叉口至连霍高速渭南东收费站出口转盘以西、汉马街以北、渭清路以东。高新区南部的限行区域包括乐天大街以南、渭清路以西、高新西路(即310国道)以东、108国道以北。连霍高速渭南主城区段全天禁止大型和中型货车通行。除了310国道(包括与渭清路重叠的部分)允许通行外,108国道、华山大街和关中环线(渭兰路)禁止通行。

3. 限行车辆

限行的车辆包括大型和中型普通货车(新能源货车除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低速载货车、渣土车(新能源车除外)、建筑垃圾清运车、柴油三轮车、拖拉机、专项作业车以及所有排放黑烟或不达标的车辆。

4. 其他规定

1. 在限行时段内,过境车辆应提前选择连霍高速、榆兰高速、京昆高速、310国道城区段绕行,不得驶入主城区限行区域。

2. 确需通行的车辆,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民生车辆通行证。生态环境局临渭分局联系电话0913-3035534,高新分局联系电话0913-2110258。违反通告的行为将依法处理。

3. 限行时段之外,主城区的310国道和108国道允许限行车辆通行。需要进入主城区其他路段的,需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申请通行。同时,根据《渭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应急响应期间,禁止国IV及以下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含燃气)、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在橙色和红色预警应急响应期间,禁止国V及以下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通行。

本通告的目的是为了减少夜间空气污染物的排放,保障城区的空气质量,保护市民的健康。我们呼吁所有驾驶员和相关单位严格遵守规定,共同维护我们生活环境的清洁与健康。


标签: 渭南市 交通管制 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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