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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措施——第二高速公路支队第六大队通告

为了提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安全,防止交通事故,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性和流畅性,以及保护三个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环境,第二高速公路支队第六大队将对辖区内的重点车辆实施高峰时段、远端区域优化管理,按照车辆类型、时间和路段进行管理,并加强道路巡逻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以下是具体通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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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指定入口:

右卫收费站(向内蒙古方向),新荣南收费站(向大同方向)。

2. 优化通行路线:

(1) 从户部互通进入辖区,前往内蒙古的危险货物车辆应在新荣南收费站驶出,经过G109和G241,然后从右卫收费站(向内蒙古方向)进入;

(2) 从西省界进入辖区,前往大同和朔州的危险货物车辆应在右卫收费站驶出,经过G241和G109,然后从新荣南收费站(向大同方向)进入;

(3) 从呼北高速进入辖区,前往右玉和内蒙古的危险货物车辆应在右玉西收费站驶出,经过G241,然后从右卫收费站(向内蒙古方向)进入;

(4) 从呼北高速进入辖区,前往大同的危险货物车辆应在右玉西收费站驶出,经过G109,然后从新荣南收费站(向大同方向)进入。

3. 全路段禁行时间:

每天0-6时和法定节假日期间,危险货物车辆禁止在大队管辖的所有路段通行。

违反本通知规定的,大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和《山西省实施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对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行为(违法代码:1116)进行处罚。处罚方式包括现场执法和非现场执法,大队还将通过访谈提醒相关运输公司,并通知当地主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标签: 危险货物运输 安全管理 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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