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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主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新规定——提升交通秩序与安全

为了更好地管理泰兴市主城区的道路交通,并确保交通的有序、安全和顺畅,泰兴市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市区部分车辆的限制区域和时间进行了调整。以下是调整后的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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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关于市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通行限制,全天24小时禁止通过以下区域:东至襟江路(不包括该路本身),西至镇海路(不包括该路本身),南至阳江路(包括该路),北至澄江路(不包括该路)。该区域由上述道路围成。

其次,城市大型货车和其他车辆的限制区域和时间也已调整。具体来说,在江平路(从阳江路到澄江路)路段,包括所有类型的大型货车、大型客车、拖拉机(包括变形拖拉机)、特种作业车辆、拖车、教练车、三轮摩托车、所有类型的商业宣传车辆和人力三轮车,从原来的早上7点至晚上9点,调整为早上6点至晚上10点半禁止通行。

另外,在江澄路(从蒋泰线至板桥路)路段,包括所有类型的大型货车、大型客车、拖拉机(包括变形拖拉机)、特种作业车辆和拖车,每天从早上6点至晚上10点半禁止通行。

除此之外,其他车辆的限制将继续按照泰兴市政府于2019年5月28日发布的《关于城区道路对部分车辆限制通行的公告》执行。

最后,这项新的公告将从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

这些调整是为了提高泰兴市主城区的交通管理水平,并确保交通的有序、安全和顺畅。希望所有市民和驾驶员能够遵守新的交通规则,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


标签: 泰兴市 道路交通管理 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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