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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交通限制调整通知——确保行车安全与道路畅通

为了改善城市道路的交通状况,并确保行车安全、有序和畅通,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规,结合城区杨梅洲大桥和下摄司大桥的建设进度,对城区部分道路的车辆通行限制进行了调整。以下是调整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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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每天从早上7点到晚上10点,在城区的一个特定区域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包括拖车、起重机卡车、油罐车等特殊作业车辆以及各种轮式机械)、危险化学物品运输车辆、低速货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通行。这个区域从雨湖区新马路与宝庆路交叉口开始,经过宝庆路、潭邵路、新湘路、北二环路、莲城大桥、岳塘区滨江路、沁园路、芙蓉大道、湘潭大道、双拥南路、书院中路、书院西路、岳塘路、东泗路、河东大道、杨梅洲大桥,最后回到雨湖区新马路与宝庆路交叉口。其中,宝庆路、芙蓉大道和湘潭大道全天禁止通行,书院西路、岳塘路、东泗路、河东大道和杨梅洲大桥在每天的7:30至8:30、11:30至12:30和17:30至18:30禁止通行,其他边界道路则不受此限制。

2. 在岳塘区中洲路、峨眉路、钢城路、下摄司街围成的区域内,每天的7:30至8:30、11:30至12:30和16:30至18:30,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包括拖车、起重机卡车、油罐车等特殊作业车辆以及各种轮式机械)和危险化学物品运输车辆通行。

3. 湘潭一大桥、湘潭二大桥和湘潭三大桥全天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危险化学物品运输车辆和拖拉机通行;每天的7:00至8:30和17:00至18:30,低速货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和人力三轮车也禁止通行。

4. 如果因市政维护、救援抢险、企业生产、重点工程或民生需求等特殊情况需要在限制时间和区域内通行,必须得到公安交通警察部门的批准,并按照指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

5. 请自觉遵守上述限制措施,违反规定者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受到处罚。

请注意,这些措施是为了改善交通环境并确保道路安全。请确保遵守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标签: 交通限制调整 城区道路 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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