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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钦州自由贸易试验区危化品车辆限制通行

  为维护中国(广西)自由贸易区钦州港片区(以下简称片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提升道路交通管理品质,减少钦州港片区城市核心区域空气污染和扬尘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片区当前重大项目建设和道路交通管理需要,决定自2024年5月1日起对片区载货汽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限行区域实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

  重型载货汽车、中型载货汽车

  (环卫、园林、通讯、供电、道路养护的各种专项作业车辆,军用货车、警用货车、消防车、垃圾清运车辆、新能源汽车以及持有禁限行区域通行证的车辆除外)
限行

  二、禁限行区域和路段

  限行车辆在以下禁行区域外其余路段不限行。

  (一)西港区(金鼓江以西)

  1.益民街(逸仙路路口至钦州港大道路口)—钦州港大道(益民街路口至群星街路口),由于中石油二期建设需要实行道路封闭(恢复具体通行时间视中石油建设情况待定)。

  2.群星街(龙泾大道路口至钦州港大道路口路段以南)—钦州港大道(群星街路口至勒沟东大街路口路段以西)合围成的区域为本通告限行车辆的禁行区域(不含上述线路)。

  钦州来往钦州港方向行驶的限行车辆可以在龙泾大道、金鼓大街主干道通行,其中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实行24小时禁行,禁止在上述线路进入禁行区域及临时停车。

  3.钦州港大道(金鼓大街路口至勒沟东大街路口路段)自北往南行驶车辆24小时通行,自南往北限行车辆实行00:00至次日6:00通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实行双向24小时禁行。

  取消钦州港大道钦州港市场路段道路两侧机动车道的停车泊位。

  (二)金鼓江大桥(双向)

  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实行高峰期(早高峰7:30至8:30、午高峰11:30至12:30、晚高峰17:30至18:30)限行。

  (三)东港区(金鼓江以东)

  马莱大道(孔雀湾大道路口至友谊大道路口路段以南)—友谊大道(马莱大道路口至关丹大街路口路段以西)—关丹大街(友谊大道路口至六钦高速引路路口路段以南)—六钦高速引路(关丹大街路口至滨海公路路口路段以西)—滨海公路(六钦高速引路路口至孔雀湾大道路口路段以北)合围成的区域为本通告限行车辆的禁行区域(不含上述线路,但友谊大道全线为禁行道路)。

  三、禁行区域通行办理

  限行车辆在禁行区内因生产、生活、重点工程建设等运输的原因确需通行的,可在广西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五大队(广西钦州市钦州港区晨光路67号,联系电话:0777-3887152)通行证办理窗口免费申办通行证,获批通行证后按指定的时间、线路等要求在禁行区内通行。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注意交通信号变化,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违反通行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违法人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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