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调整!公路收费政策出现全国性重大调整!
2018-10-30 17:18:00类型:转载来源:交通执法之家作者:范金国
2018年10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当前我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国务院要求再次全面部署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在此文件中,明确要求:鼓励禽畜产品冷链运输、冷鲜上市,运输生猪等畜禽的车辆不再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这意味着,国家建立多年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优惠政策发生重大调整。
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优惠政策历史
1995年我国开始逐步实施绿色通道政策,最初的目的是促进鲜活农产品市场供应、保障市民菜篮子供应,满足群众基本生活需要。此后,国家从解决“三农”问题、稳定物价角度出发,对绿色通道政策提出了新的要求。可以说,绿色通道政策反映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的中央政策取向,其有着深远的政治背景。
为落实国家有关政策,绿色通道政策的实施范围在不断扩大,不仅从部分干线公路向全部收费公路推广,而且由临时政策转变为长期政策。绿色通道网络不断扩大,“4条”→“五纵二横”→区域性路网→全国收费公路;通行费减免额度不断加大,全部收费→部分减免→全部免收;农产品范围不断扩大,蔬菜→鲜活农产品→鲜活农产品目录→扩大鲜活农产品目录。可以看出,国家有关部门对绿色通道政策是充分肯定的,而且希望通过逐步扩大政策实施范围而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
2004年,《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正式确立绿色通道优惠的法律制度。《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军队和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可以减免车辆通行费。
目前纳入《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享受“绿色通道”优惠政策的鲜活农产品共包括新鲜蔬菜、新鲜水果、鲜活水产品、新鲜的肉蛋奶、活的畜禽等5个大类、24个分类、146个具体品种或类别。该目录是按照国家“菜篮子工程”建设要求在充分考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的基础上慎重制定的,满足了群众基本生活的正常需要。
此次政策调整的背景
根据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8月3日发布消息,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发生一起生猪非洲猪瘟疫情,这是我国首次发生非洲猪瘟疫情。
疫情发生后,农业农村部根据《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当地按照要求,启动应急响应机制,采取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等处置措施,禁止所有生猪及易感动物和产品运入或流出封锁区,沈阳市已暂停全市范围的生猪向外调运。
2018年8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称:8月初以来,辽宁、河南、江苏、浙江、安徽相继发生5起非洲猪瘟疫情,这是我国首次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全国防控形势复杂严峻。《通知》要求,要加强畜禽及其产品运输车辆管理,运输畜禽及其产品的车辆必须凭动物检疫证明承运和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2018年10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再次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称:目前已发疫情均得到有效处置,但由于非洲猪瘟病毒传播途径和分布的复杂性,不排除继续出现新发疫情的可能。从已发生疫情省份特别是辽宁等省份疫情发展变化情况看,非洲猪瘟防控形势非常严峻。
《通知》要求,要加强畜禽调运监管。发生疫情的省份及相邻省份,要立即关闭辖区内所有生猪交易市场,禁止生猪跨省外调,对生猪产品调运继续实施差异化管理。其他省份调运生猪不得经过发生疫情省份。要完善活畜禽长途调运监管措施,切实加强调运监管,鼓励禽畜产品冷链运输、冷鲜上市,运输生猪等活禽的车辆不再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要建立健全活禽畜承运车辆监管制度,承运车辆统一向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凭动物检疫证明承运,装载前、卸载后严格清洗消毒,坚决消除运输工具传播疫情的风险。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公路交通检查站和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的作用,对没有动物检疫证明进行调运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按照各自职责及有关规定严格处置,不得劝返。
政策调整的理由
10月24日,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时,谈到了为什么要进行活的畜禽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上的变化。
他认为,根据9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在当前防控非洲猪瘟疫情的关键时刻,国办再次印发《通知》,对防控责任再压实,对防控任务再明确,对防控措施再升级,为各地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提供了更为有力的指导和政策支持。
《通知》从6个方面工作对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提出了进一步明确要求。其中,在完善活畜禽长途调运监管措施上,《通知》提出,要完善活畜禽长途调运监管措施,切实加强调运监管,鼓励畜禽产品冷链运输、冷鲜上市,运输生猪等活畜禽的车辆不再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活禽运输
一方面,限制活畜禽长途调运是防止动物疫病传播的重要手段。研究表明,活畜禽长途调运是引发动物疫情传播的重要原因。虽然以跨省调运为代表的长途调运比例不高,但是影响很大。
据统计,在我国70%的动物疫情远距离传播是由跨省调运引起的。从近年来控制小反刍兽疫、家禽H7N9流感等疫情情况看,采取限制调运政策,能有效降低动物疫病传播风险。
此外,国外的研究也表明,有接近一半的非洲猪瘟疫情系生猪调运引起传播的。
另一方面,调整后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可以推动市场从运活畜禽向运肉转变。
此次,国家对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进行调整,在明确运输生猪等活畜禽的车辆不再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同时,运输鲜、冻畜禽肉等动物产品的车辆可继续享受原有的“绿色通道”政策。
特别是在目前我国生猪屠宰企业产能利用率普遍不高的大背景下,通过提高生猪屠宰产能利用率、就地屠宰,鼓励畜禽产品冷链运输、冷鲜上市,可以有效解决不同地区畜禽产品供给问题。
1、活的畜禽,不止生猪
根据鲜活农产品目录,活的畜禽,包括:家畜、家禽和其他三类。其中,家畜包括猪、牛、羊、马、驴(骡);家禽包括鸡、鸭、鹅、家兔、食用蛙类;其他类包括蜜蜂(转地放蜂)。
因此,国务院取消了活的畜禽运输车辆 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优惠政策,不仅生猪,其他家畜、家禽和蜜蜂(包含转地放蜂)均不再享受绿色通道优惠政策,即免费政策。
2、取消活的畜禽运输免费,取消时段不止非洲猪疫情期
根据国务院的《通知》精神,此次取消活的畜禽“绿色通道”免费,虽然是因非洲猪瘟的防控引起,但是是一个对过去免费政策的纠正,或改变,该政策将长期执行,直至新的政策再次出台。
3、国务院的新政策,有待于交通运输部下文进一步贯彻落实
国务院制定的政策,交通运输部应当服从,并应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授权,及时拟定贯彻落实的文件,下发后由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予以落实。
4、新政策出台,几家欢喜几家愁
新政策出台后,鉴于运输鲜的 畜禽肉等动物产品的车辆可继续享受原有的“绿色通道”政策。因此,鲜活畜禽的运输将大量转化为鲜、 畜禽肉的运输,从长期来看,对家畜、家禽的饲养商、运输商、加工商以及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单位来说,都不会产生较大的利润波动。但是,对蜜蜂及转地养蜂产业可能带来一定影响。交通运输部在修订鲜活农产品目录时,可以将蜜蜂及转地养蜂另作为一个类别,继续享受绿色通道优惠政策。
从近期来看,对家禽、家畜的饲养商来说,因存在运输至加工商处的通行费的支付,不是利好消息。而对于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单位来说,额外增加一笔通行费事小,而少了那么多的绿色通道争议、纠纷,节省的人力物力,才是真正的利好。
标签: 公路 收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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