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忻州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关于对全市辖区临近黄河、汾河、清水河、滹沱河公路禁止危险、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对途径清水河、滹沱河流域公路的危险、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采取禁止通行措施。